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省、市人才战略部署,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助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关于申报河北省2020年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的通知》(冀人社函〔2020〕31号)精神,现将我市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中小型企业中(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的主要研发人员。往年申报过此项目资助的,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担任所创(领)办企业主要负责人(一般为董事长、总经理),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申报人持有企业主导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方面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科技成果或专利,同时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
(三)所属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
(四)产业符合或引领省市经济发展方向,属转型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较完善的创新激励机制,近年来在技术或商业模式创新方面成效显著。
(五)所属企业设有独立的研发部门,拥有创新能力强的研发团队,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企业直接从事研发的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在20%以上,研发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2%以上。
(六)对于已入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成果转化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载体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推荐评选时给予适当倾斜。
三、经费资助及待遇
(一)经费资助。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分重点资助和
一般资助。重点资助每项20万元,主要资助从事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态环保、农业科技、扶贫开发等重点领域产业项目。一般资助每项10万元,主要资助从事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产业项目。
(二)有关待遇。对受到资助的高层次创业人才,业绩突
出的,在申报省“百人计划”人选、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等方面优先推荐。受资助项目列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项目资助计划,在职称评审时按市厅级研究课题对待。
四、申报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
1.《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人员情况一览表》(A3 纸)、
《河北省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纸质材料、电子版(Word 格式)材料。
2.申报人所在企业(单位)提供的“单位用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行号、账号”并加盖单位财务部门印章的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Word 格式)材料1份。
(二)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公示并推荐、县(市、区)或市直部门初审的程序逐级上报。经市人社局复审后,报省人社厅。
2.组织评审。省人社厅审核,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以现场答辩形式对通过审核的申报人进行综合评议。评审结果报省人社厅研究决定。
3.凡获得经费资助者与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处签订《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任务合同书》,按照要求使用项目资助经费,按时完成研究目标。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参与申报。坚持“好中选优”原则,把申报工作与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吸引培养高层次创业人才结合起来,认真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做到“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坚决杜绝推荐经营不善企业的人选项目参加资助评审。
(二)为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省人社厅将组织组织答辩。申报人必须亲自参加答辩,不得由他人代替。
(四)申报材料全面,真实有据可查。要按照内容详实、
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
提交的有关佐证材料,与《申请表》一并左侧胶装装订成册,
一式8份。
(五)请于2020年4月20前,以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陈 洪 尹利倩
联系电话:0311-86688715
地 址:石家庄市青园街102号市人社局西配楼211房间 
附件:附件1申报2020年度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人员情况一览表1
附件:附件2 河北省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申请表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