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推我市“4+4”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55号)要求,现就我市2020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选拔推荐人选必须是我市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岗位上的在职人员(不含驻石的中、省直企事业单位)。现在公务员岗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一线技能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已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推荐名额
省人社厅下达我市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名额5名(其中:工业2名,农业1名,其他2名),高技能人才1名。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在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不占申报名额。
三、选拔条件
选拔工作重点围绕省市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尤其是针对京津冀协同发展、“4+4”现代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等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一般从获得省管优秀专家和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原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称号后又取得新业绩的人员中推荐, 适当向非公有制单位、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的优秀人才倾斜。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并发挥积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具体条件见附件)。
四、推荐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隶属关系,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县(市、区)或市直部门初审的程序逐级推荐。市人社局将组织专家评议,按照规定名额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市政府同意再报省人社厅(具体程序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是一项国家人才评价制度,在高层次人才队伍中具有广泛影响,社会关注度高。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深入宣传,精心组织,不走过场,扎实深入做好申报工作。
(二)严格标准。要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确实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重要贡献、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三)按时申报。请于2020年3月31前,以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陈 洪 尹利倩
联系电话:0311-86688715
地 址:石家庄市青园街102号市人社局西配楼211房间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