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请报送2019年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建司局函质〔2020〕5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对2019年度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统计,填写附件表格,并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8月24日前同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厅。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不重复计入。

  联系人:郭晓英 0311-87905025

  李艳华 0311-87805277(传真)

  邮  箱:jiandutongji@163.com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请报送2019年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