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企业通过自主创新,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新技术新产品,推动现代化工业体系建设,省厅将继续推动千项新产品开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具有河北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 产品在全省范围内第一次研制、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较高,具备省内领先水平。

  3. 产品应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市场发展前景。

  4. 所申报产品(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清晰。

  二、申报程序

  1. 实行网上申报、常态申报、逐级报送、集中受理、分批公布。企业登录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gxt.hebei.gov.cn/main/)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子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使用说明详见子系统首页。企业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2. 各市县(区)工信主管部门、省有关行业协会通过网上系统审核、推荐。各市工信主管部门、省有关行业协会于9月底、12月15日前将各地各单位新推荐的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汇总表(可系统导出)盖章后报送至省厅。

  3. 省级以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须通过系统报送企业本年度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

  联系人:科技处  王晓冉  0311-87908705(兼传真)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邮编050071)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