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科政〔2021〕20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征集2022年度河北省大学、中学在校生

科技创新能力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教育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有关单位:

  为鼓励我省大中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激发创新思维,增强创新能力,加快培育创新型人才,按照省科技厅、省教育厅《河北省大学、中学在校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有关要求,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大学、中学在校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计划项目征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按照《河北省大学、中学在校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大学生、中学生两类项目内容要求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大学生项目

  1.面向我省本科、高职高专学校。

  2.项目申报人为在校学生(研究生除外),2022年度毕业生原则上不参与申报。

  3.项目起止时间不超过一年。

  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在资助之列。

  5.每项大学生项目资助2万元。

  (二)中学生项目

  1.面向全省中学、中职中专学校。

  2.项目起止时间不超过一年。

  3.每校仅限一项,每项中学生项目资助5万元。

  三、申报材料

  提交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项目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按照大学生项目、中学生项目分类填报,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真实、准确。

  四、申报时间

  申报网络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12:00

  归口推荐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17:00

  技术咨询电话:0311-66568698 86252089

  五、申报数量

  按照学校类型、区域分布,采取定额申报。

  (一)大学生项目

  省属骨干院校申报15项,一般本科、“双高计划”高职高专学校申报8项,其他学校申报5项。

  (二)中学生项目

  邯郸、保定、石家庄、沧州、邢台各不超过15项,唐山、廊坊、衡水、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各不超过10项,雄安新区、定州、辛集各不超过5项。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项目申报时,应同时上传签字盖章页及项目相关附件材料。

  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纸件报送省科技厅。

  (二)申报平台

  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填写“2022年度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进行操作。

  (三)申报程序

  1.学校申报。在线填写申报书,经学校盖章审核后,提交归口管理部门。

  2.归口初审。各地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本地所属学校初审工作,省教育厅负责省直属高校初审工作。大学生项目重点评价科学性、实用性、可行性等,中学生项目重点评价学校科学实践活动创新性和组织化程度。初审通过后提交省科技厅。

  3.综合评审。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组织。确定立项的,填报任务书。

  联系人:省科技厅 政策法规处 刘蕊 0311-85891859

      省教育厅 科技处 张建荣 0311-66005153  

  附件:1. 申报系统操作须知.docx

     2. 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项目申报书.docx

     3. 河北省大学、中学在校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教育厅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