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冀科资函〔202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https://kjt.hebei.gov.cn/www/xwzx15/tzgg35/sttz15/234634/index.html)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