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推荐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省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21〕247号),现将我省项目申报推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务内容
  面向智能产品和支撑环境2个方向,聚焦智能辅助诊断产品、智能辅助治疗产品、医学人工智能数据库等8类揭榜任务,征集并遴选一批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集中攻关,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任务详见附件)。
  二、推荐条件
  1. 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需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
  2. 鼓励以联合体方式申报,联合体采取产学研用医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参与,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4家。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由拟作为产品注册申请人的单位牵头,支撑环境类揭榜任务由医疗卫生机构牵头。
  3. 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要求揭榜单位已完成产品的前期研究并具有基本定型产品,产品拥有知识产权并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支撑环境类重点任务要求揭榜单位已完成前期研究并已搭建基本支撑环境。
  三、工作要求
  1. 申报主体可通过申报系统(http://aimd.caict.ac.cn)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
  申报主体网上填报完成后下载,连同附件证明材料一并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2.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推荐意见(含推荐表,详见附件)和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央企业驻冀单位、省直属企事业单位可直接推荐报送。
  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王晓冉 0311-87908705(兼传真)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李永妍 0311-83720128
  工作咨询      李  曼 010-62302915 
  闵  栋 010-62305979
  王道洋 021-68866592
  附件:2021年人工智能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指南—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方向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