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民经函〔2022〕38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征集2022年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支持县域特色产业提升创新能力,引导链式发展,优化集群生态,加快提质升级,省厅制定了《2022年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征集产业集群发展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把项目审核关。请各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四个优先”的要求,组织优选符合条件的集群项目报送相关材料,对申报流程的合规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对推荐上报项目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比对核验,对同类项目排出优先顺序,认真负责地出具审核推荐报告,确保所申报项目真实有效,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突出支持重点,提升项目申报质量。
  二、不得重复申报。按照财政资金不重复支持同一项目的原则,每个申报项目及所提供的有关票据,均应为首次申报省级专项资金凭证依据,已获得2022年度其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三、按时报送材料。为保证财政资金早下达、早见效,请各地于2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审核推荐报告、项目申报材料等文件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厅(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拷贝U盘或刻录光盘),电子版正文和附件为pdf格式,表格为excel格式。
  联系电话:0311-87902618(兼传真)
  附件:2022年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月28日